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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游览车事故:每位罹难乘客可理赔118万元

转载 2016/07/19 21:57:30 发布 来源:中华网新闻 作者:蒙阴网 128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         中新网7月19日电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一辆载有26人(其中24人为大陆游客)的游览车今天下午行驶到台湾高速公路2号桃园机场联络道西向约3公里处时,撞上护栏并起火,车上26人全遇难。台当局“金管会”表示,游览车及旅行社均依规定投保,不含司机初估每位乘客可理赔新台币565万新台币(编者注:约合118万元),整体保险理赔金额将超过1.4亿元。 
         台湾主干道2号往西3公里处今天中午12时57分,一辆行驶中的游览车撞护栏起火,车上人员受困,桃园警消赶到现场抢救,扑灭火势,发现多具焦尸,确定26人罹难,包含24名大陆游客以及台湾当地的司机、导游。

         台“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副局长”张玉辉表示,游览车以及旅游社都有依规定投保。

         根据台“金管会”统计,游览车投保的游览车乘客保险,由旺旺友联产险承保,每人身故保险金至少150万新台币(下同),至于旅行社投保的旅游业责任保险,由华南产险承保,依规定每人  身故理赔金至少为200万元,另外还有抚慰金5万、善后处理费10万元,至于强制车险由富邦产险承保,每人死亡理赔金为200万元。

       张玉辉补充说明,以上保险理赔适用车上乘客以及导游,至于司机则不适用。即不含司机,每人罹难可至少获得565万元的理赔金,整体理赔金额将超过1.4亿元。

       至于游览车的客运业旅客运送责任险的理赔,台湾官员表示,该险种每一事故最高理赔上限为1600万元,不过,这部分还要先厘清责任问题,才能确定实际理赔金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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