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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山东网枣庄频道6月16日讯 (记者 张凯丽) 日前,枣庄市出台《关于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 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为化解房地产库存和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,并通过购房补贴等措施引导农民进城购房、鼓励高学历人才购房。其中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每套最高不超过1.2万元补贴;高学历人才购房最高补3万。
枣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鼓励进城农民、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和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购买商品住房,补助购房款的1%,最高不超过1万元;团购超过100套以上的,补助购房款的1.2%,每套最高不超过1.2万元。购房补助由房屋所在地受益财政补贴,每人限申领一次,同时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条件的,由购房人选择其一。按照“农民安家贷”政策给予贷款利率优惠,并可按月、季度、半年或年度还款,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季度。
此外,枣庄还放宽落落户条件。凡在枣庄市购买商品房的农村及外市人员,可报据本人意愿,为本人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享受城镇居民待遇。农村居民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的,其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、土地承包经营权、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、林地经营权等权益受法律保护。
枣庄实施人才购房补贴,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3年以内,在枣庄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,补助购房款的1%,最高不超过1万元;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学历3年以内,在枣庄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,补助购房款的2%,最高不超过2万元;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学历3年以内,在枣庄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已数纳契税的,补助购房款的3%,最高不超过3万元。购房补助由房屋所在地受益财政补贴,每人限申领一次。
在落实购房货款政策方面,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,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%。对于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,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购买普通住房的,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。地方法人银行及各区(市)财政资金、社保资金、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银行,对个人购买首套房申请贷款的,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,并根据实际适当下浮。
对个入购买家庭唯一住房(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、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)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: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,减接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,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接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2年及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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