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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:一人酒后死亡全桌酒友担责 每人2万作赔偿

转载 2015/12/11 12:34:41 发布 来源:琅琊新闻网 作者:蒙阴网 1636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
      邻居聚在一起喝酒乐呵乐呵,不料竟喝出人命来。8日,兰山区白沙埠镇一村庄就发生了这样的事。一人在酒桌上喝大了,回家途中摔伤死亡,结果全桌酒友都要担责,经司法调解,8个酒友每人拿出2万作为死者赔偿。

8日,白沙埠镇某村村民王某邀请了本村的7名技术人员给自家果树修剪,为了感谢几位技术人员,王某晚上在附近酒店订了一桌酒席邀请大家前去。就餐之前,王某把本村较为要好的村民王某某也邀请到酒桌上。几人推杯换盏,不知不觉几瓶白酒就下肚了。

王某某虽然有一定的酒量,但是毕竟已经五十多岁,并且中午已经喝过酒,但是碍于面子,又经不住席间一番好劝,便多饮了几杯。不过,据酒友们交代,从表面看,王某某并没有什么异样。于是酒足饭饱后,九个人就各自回家了。

可谁知,迟迟未见王某某回家的家人询问各位酒友,他们连夜沿途寻找,在离酒店一公里的公路旁发现了躺在那里的王某某,经医生确认,王某某已死亡。原来,喝醉了的王某某骑着摩托车独自回家的途中摔倒而亡。

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倪秀伟律师解释,酒桌上积极劝酒,事后又忽视了对酒友的安全保护义务,对酒友死亡存在一定过错,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经过司法调解,最终当日参与喝酒的8名村民与死者亲属达成和解,每人拿出2万元作为死者赔偿。
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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