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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沭一青年无证驾驶致人死亡 亲戚冒名顶罪入狱

转载 2015/05/14 13:16:29 发布 来源:琅琊新闻网 作者:蒙阴网 83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      临沂市临沭县青年农民张某无证驾驶轿车出入闹市,结果引发交通肇事,将一妇女撞伤后死亡。案发后张某的表哥李某冒名“顶罪”,慷慨到警方“投案”,结果被民警看出破绽。5月7日,张某、李某双双被临沭警方刑事拘留。

  张某今年19岁,是临沭县郑山街道青年农民,家中的轿车以父亲的名字挂了牌照。然而张某却一直没有考取驾驶证。按照法律规定,没有驾驶证是绝对不能驾驶机动车的。可张某却依仗自己会开车,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。4月30日上午,他驾驶自家轿车送亲结束到临沭县城洗车,行驶到玉源华庭附近时与驾乘电动三轮车的妇女袁某相撞,后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
  案发后,自知惹祸的张某打完120救助电话后离开现场,回家后告知家人商量对策。张某的表哥李某原籍江苏人,是入赘临沭经济开发区的上门女婿。李某本人有驾驶证,面对张某交通肇事要求冒名“顶替”的求助,他二话没说,慷慨表示愿顶替张某承担责任。

  案发当天下午,在张某的带领下,李某以肇事车辆司机的名义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。办案民警发现,前来投案的李某与案发后侦查调取的情况不符,李某有“顶包”嫌疑,遂将此案移交临沭县公安局。

  临沭警方在审查中确定,李某不是致袁某交通死亡的肇事司机。事已至此,张某、李某知道纸里包不住火,两人决定共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5月7日上午,李某、张某这两个表哥、表弟,来到临沭县公安局,分别交代了这起李某顶替张某承担肇事法律责任的经过。张某无证驾驶涉嫌犯罪被拘咎由自取,当民警告知李某涉嫌包庇罪将被刑事拘留时,后悔的李某表示接受法律处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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